为着重解决本土电商市场主体弱、网货品牌少、基层重视不够、人才缺乏、机制不顺等现实问题,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和财政部门出台新政,从着力完善农村电商支撑保障体系,建立电商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力量,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推出具体政策。
据了解,自治区商务财政部门要求,各市县集中力量在电商扶贫、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功能提升、示范企业和合作社培育、物流快递整合、人才培训、网货品牌打造等重要环节发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投资的撬动作用,不断扩大示范效应。
在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合作社方面,各示范县(市、区)要积极推进农商协作,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市场主体合作对接,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各县(市、区)每年择优认定一些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农村电商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在打造农村电商筑梦导师服务团队方面,各示范县(市、区)要立足县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遴选本地农村电商带头人、优秀企业家、电商专业技术人员等会经营、懂管理、技术精的电商人才,创建农村电商实训基地,建设一支“不走的县域农村电商筑梦导师团队”。筑梦导师团队依托当地电商园区、电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为重点,开展“师傅带徒弟式的”实操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各县(市、区)根据培训实效,给予筑梦导师服务团队相应的资金支持。
在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园区发展方面,鼓励各示范县(市、区)利用现有园区或闲置厂房建设农村电商创业园,为当地网商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等电商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园的孵化功能,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网商进行重点孵化,集聚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企业。各县(市、区)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农村电商创业园的服务能力、配套保障水平、农村产品销售金额、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数据统计与报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成效显著的农村电商创业示范园区,给予其实际运营单位相应的资金支持。
自治区商务财政部门对支持对象、支持方向都作了新的规定。自治区整合现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创建优秀县域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商服务站,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形成县域农村电商从业者抱团发展和错位发展的态势;支持打造农产品网货品牌,尽快形成在西北乃至全国知名的“宁字号”走俏网货;支持综合示范县整合物流配送资源,推动快递下沉,使农产品电商出村不再困难。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