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南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让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一是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增列专项扶贫资金。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财政增量资金,优先用于脱贫攻坚。今年市本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800万元,县(区)财政也按照规定的比例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提高脱贫攻坚的保障能力。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在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民生供给等事业发展。市财政安排4.33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高标准农田、美丽乡村、农村饮用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安排2500万元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建立绿色生态农业补贴制度,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2018年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8107万元,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安排1.16亿元,支持以“三大革命”、秸秆综合利用、增绿增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不断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出台《关于探索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做到涉农资金在行业内整合、在行业间统筹,2018年市以上财政可统筹整合14.6亿元用于实施乡村振兴。另外,继续推进涉农预算部门资金源头整合,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管理模式。使用环节上的统筹整合,做到充分放权、因地制宜,极大地调动县(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将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作为拓宽乡村振兴投入渠道、增加乡村振兴投入的重要途径,构建财政、基金、银行、保险、担保“五位一体”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通过股权投资、吸引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大涉农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财政绩效控制体系,实行奖优罚劣。推进涉农项目资金公开竞争分配,采取第三方专家评审立项。推行涉农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将资金安排、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重点强化扶贫资金的管理,建立全市扶贫资金总台账和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实施全过程实时监管。同时,会同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严控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执纪问责。
四是建立财政金融协同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扩大“基本险+大灾险+商业险”三级保障试点,逐步构建保障充分、覆盖广泛、服务精准、持续发展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2018年上半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4560万元,为全市 30.2 万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了10.66亿元的风险保障。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