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东两地抽检发现16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近期,广东省、山东省相继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有16批次饮用水上黑榜,其中13批次因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9月30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8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其中3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均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所致。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标称邹平县临池镇黄山龙桶装水加工厂生产的黄山龙包装饮用水(18.9L/桶,2018/7/25);标称荣成市朝阳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朝阳山饮用水(16.5L/桶,2018/7/29);标称莱芜市德霖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德霖饮用水(18L/桶,2018/7/24)。
而广东省食药监局9月27日也公布有13批次饮用水不合格,其中10批次均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局指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可能是水源带入或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包装材料清洗消毒缺陷所致。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环境存活。若桶装水消费周期较长,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
另外,广东还有1批次偏硅酸含量超标,为标示广东甘纯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田万岁山”矿泉水(568ml/瓶、2017/9/17)。
2批次溴酸盐含量超标,是标示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嘉鹤”饮用天然矿泉水(18L/桶、2018/7/6)、“清の臣”饮用天然矿泉水(18.9L/桶、2018/7/6)溴酸盐含量分别为0.016mg/L、0.017mg/L,超过国标规定的0.01mg/L。食药监局表示,溴酸盐是在饮用水行业大量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对皮肤、眼睛和黏膜有刺激性,能引起呕吐、腹泻、肾脏功能障碍等,动物实验证明可致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饮用水消毒过程中臭氧添加过量或添加方式不当。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