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底,常州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培育60个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将聚焦6个类型、选择60个示范点展开,简称“660”示范点培育行动。为此,常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10月11日印发实施。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按照党的十九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常州市提出了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为提高全市农村土地资源保障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推进乡村土地节约集约和资源高效利用,以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乡村发展方式转变,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实现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常州市特在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村、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组织实施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
据常州市国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培育行动以“村强、民富、景美、人和”为总目标,聚焦村庄规划、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整治、产业融合项目点状供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等6个类型,重点解决农村土地使用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村庄规划质量不高或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量大和用地粗放、生态修复整治短板突出、旅游等产业融合项目占地大用地多落地难、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无法匹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有工作示范效应不够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同的示范点建设可选择在同一个行政村统筹实施,也可在不同的行政村分开实施。常州市域范围内的每个辖市(区)需围绕6个类型选择若干示范点建设。预计到2019年底,示范点将实现乡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更加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更加优质、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产业更加融合、百姓更加富裕。
示范点培育行动将充分调度各类政策、资金、行政资源,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比如,在编制村庄规划时,给予各地一定弹性空间,允许村庄规划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对于就地改造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再利用成功的示范点地区,给予所在镇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示范点工作成效显著的辖市(区)政府,给予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奖励。镇(街道)负责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治的组织实施,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示范点所在村和村民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获取应有的劳务报酬。同时,常州市财政资金将加大对示范点培育行动的激励引导,辖市(区)政府也将给予示范点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另外,行动方案强调,鼓励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示范点培育行动;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力度,尊重农民意愿。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