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福安市购机补贴政策规范高效有序执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安市农机局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四个工作措施强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监管。
一、完善补贴政策,约束权力运行。研究制定了《2018-2020年福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执行,明确了补贴范围、对象、标准、流程等。并根据“放管服”要求,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开始将农机购置补贴事项下放到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点、指定专人负责。既改变以往购机补贴由农机部门包揽运作的做法,引入了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惠农政策原原本本落到实处、补贴实惠不折不扣兑现到农民。一是通过进乡镇、举办现场会、走村入户等形式,使农机购机补贴、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平安农机创建等一系列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以市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农机购机补贴相关事项,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购机补贴专栏信息,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务公开栏、各乡镇设置公示栏等公示上墙。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今年福安市农机局分别针对乡镇农机操作人员、乡镇农机站负责人、局内部工作人员、农机经销商,开展了3次购机补贴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教育,筑牢防线,强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重申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四个严禁”、“八个不得”、省农业厅“十个不准”等,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失群众利益。
四、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为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并下发了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和追究制度,要求各乡镇务必严格执行购机补贴各项政策,且抽查比例不低于补贴机具的10%。二是定时不定时地深入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开展巡回督查,已对全部19个乡镇进行了至少1次督查;三是对单机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必查,共检查25台次;四是加强举报投诉受理,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切实做到购机补贴事项下放各乡镇(街道)后,放得下,接得住,做得好,让群众满意;五是建立检查档案,根据不同检查结果分别做出相应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做好现场核查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的建档工作,为下一步后续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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