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黔东南州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美丽乡村”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实现资源优化、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切实将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答疑解惑、润物无声,法治宣传全覆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抓住重点时段、区分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抓好法治宣传,开展精准普惠法治宣传。通过指导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编印农村法治读本(婚姻家庭类、邻里纠纷类、土地纠纷类等)免费向广大基层群众发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苗乡侗寨节日多的特点,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以“机关开放日”、宪法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广场为载体,创新普法手段,能动宣传法律知识。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将法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让基层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规范法制学校授课,通过接受法制课堂的教育,增强了法治意识,促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二、以人为本、济困扶危,法律援助更高效。依托司法所、工青妇老残、基层法庭、交警大队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锦屏县制定两百多块法律援助联络点公示牌,载明联络员及服务电话,做到法律援助事项、对象、咨询电话一牌清,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州法律援助中心将就学、就业、就医等法律纠纷纳入工作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和完善公、检、法、司各部门之间法律援助衔接机制。政法机关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各阶段全面实施,保障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5月,成立“黔东南州法律援助中心黔东南监狱工作站”并组织法援律师对在押服刑人员开展“送法进高墙”法律援助咨询服务活动,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解答服刑人员法律方面的问题,协助监狱加强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服务活动,把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使法律服务农村工作更深入、更到位。
三、聚力化解、重在排查,人民调解无缝隙。着力健全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村(社区)级调委会。认真做好农村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把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文化水平和在当地有威望的同志推选、聘任到队伍中来,确保有人调解,有精力调解,努力打造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具有民族特色的“五老调解”、“飞哥调解”等进一步丰富调解的手段,这种符合当地民族特色的方式当事双方更容易接受。建立健全预研、预判、预警机制,将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打造维护乡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制教育、多方协商、心理疏导、微信群聊等方式调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组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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