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
——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评论员
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乡村治理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河南代表团讲话中又特别提出,“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并明确了重点要求和任务,为我们进一步推动乡村社会走向善治指明了方向。
乡村治理的效果不仅决定着乡村社会的繁荣与稳定,还折射出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形势总体良好。然而伴随着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乡村治理的理念、范围、主体、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这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紧迫艰巨的任务。新时代,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适应乡土社会结构变化、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乡村治理体系。
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乡村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关键在党。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振兴的主心骨、领头雁,只有基层党组织积极引领、当好表率,才能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为此,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作为贯穿乡村治理全程的一条红线,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净化与重塑乡村政治生态。
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化解乡村社会潜在风险。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保障项目、保障标准、保障水平等方面与城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因病返贫”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也为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潜在风险。为此,要从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高度,及时补齐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短板,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积极培育乡风文明,着力提升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乡风,是一方农民普遍认同并遵守的生存方式、生活习惯、人际交往方式,对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为此,要深入挖掘乡村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有益养分,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要求,大力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构建一个家庭和顺、邻里和睦、村庄和美、社会和谐的乡村社会。
探寻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之道,是乡村振兴中的一道现实考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崭新使命。我们要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举措、创新的作为,不断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昂首阔步走进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善治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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