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云南省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根据云南乡村多民族交融的实际,着力将乡村打造为各民族和谐共处之地和心灵家园。
云南省地处祖国的西南边疆,呈现出民族众多,民族杂居,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格局。民族以文化而区别,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在多民族地区,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和延续。在多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碰撞与冲突在所难免。新中国成立以后,各民族在政治上实现了一律平等,共同盟誓“坚决跟党走,建设新中国”,开启了各民族和谐发展之路。近年来,云南美丽乡村建设一直坚守“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理念,坚持在“千灯互照、光光交彻”的文化共生理念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在差异和矛盾中寻求精神层面与价值层面的大同。
尊重各民族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云南各族人民所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价值追求、交往方式、生产生活方式都不尽相同,有所差别。他们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但对美好生活的认识和追求的方式却千差万别,所以云南省的美丽乡村建设就从尊重各民族的发展选择出发,建设“各民族想要的乡村”,让各民族“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各民族在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根据各民族自己的历史文化、民族特点、发展水平和发展愿望,选择并追求自己的发展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生活,把各民族的竞相进步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机统一起来。比如在藏区树立物质财富增加与宗教活动良性发展的目标,使物质与精神统一起来,使藏民们过上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在傣族地区则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体现了“水一样的民族”特点,树立了敬畏自然、热爱自然的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基于权利平等、机会均等的美丽乡村建设原则
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制度安排上,体现并让各民族人民感受到政治上的尊重、权利上的平等和地位上的对等,体现并让各民族感受到发展资源的均衡、发展机会的均等和发展政策的平等。不同民族和地区可能存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但在发展方向上一定是成长的和进步的。例如对于德昂族、怒族、傈僳族、基诺族、独龙族、布朗族、景颇族7个在解放初期社会发育程度比较低的少小民族,从项目资金、物资、教育、卫生等方面采取了倾斜措施进行精准扶贫;对云南的藏区和怒江州,采取了单独的规划和扶持,弥补了这些民族和地区历史上的发展“欠账”。尤其是独龙江独龙族的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重视,实现了整族脱贫,兑现了“决不让任何一个民族掉队”的承诺,独龙族乡村建设成为了独龙江边的碧玉明珠。
明确和谐共处、心灵家园的美丽乡村建设重点
云南美丽乡村建设强调要找到并明确各民族的共同需要和共同追求,要发现并明确各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差距和非均衡点,在明确各民族共同发展方向的前提下针对差距和非均衡点发力,重点解决人民最关心、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补短板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强调各民族的和谐相处和文化建设,形成了一村有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一家有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和谐画面,形成了各民族欢度各自的节日但又邀请周边其他民族共同庆祝的传统,形成了同一个村庄的村民都会讲几种民族语言特别是村干部们“见什么人讲什么话”的交往习惯。各民族的村庄不仅是一个生活之地,更是一种乡愁和一种心灵归属。
坚持彰显特色、循序渐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方式
在云南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党和政府充分利用我们的制度优越性,帮助和支持发展程度较低的民族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了解、理解和包容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和不同追求,尤其是明确以民为本的指导思想,使外部支持与各民族的自我追求形成合力,同向用力,相向而行。美丽乡村建设在边境地区体现了许多民族跨境而居的特点,体现内外交流的风格与特点,凸显边境民族的发展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体现“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发展政策,实现“边疆人民跟党走”的发展目标。美丽乡村建设在内地特困地区则强调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与产业的发展,同时鼓励劳务输出,实施“异地脱贫”。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注意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允许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有一个等待、观望和学习的过程,在农民的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过程中逐步展开。
盛军系云南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赵鸭桥系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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