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年12月份以来股市行情的转暖,多家上市公司遭大股东连续大笔减持股份,有的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甚至倒退至个位数,其“裸退”之意昭然若揭。而且有的公司甚至已经完成了“裸退”,将一个空壳留在了市场上。
最让人瞩目的无疑是华丽家族。去年以来华丽家族大股东南江集团的“裸退”意味日益浓厚。由王伟林、刘雅娟夫妇控制的南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皙哲投资,最高曾经持有华丽家族55%的股份,自2011年起通过连续的大手笔减持,到今年1月24日,皙哲投资不再持有华丽家族股份,南江集团的持股也降为6.5%。华丽家族大股东南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减持,总套现金额已近40亿元。
当然更有已经“裸退”的。3月22日,多伦股份原实际控制人李勇鸿遭到上交所谴责。在原控制人陈隆基“裸退”后不久,接盘者李勇鸿再次悉数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多伦股份全部股份,李勇鸿从接盘到“裸退”不过8个月时间,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同时违反了取得多伦股份实际控制权后不满12个月不得转让的承诺。
上市公司大股东“裸退”,这是在全流通时代股市出现的新问题。根据现行的规定,在锁定期期满后,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就可以上市流通。因此,全流通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但问题也因此而诞生。那就是大股东“裸退”后,上市公司就成了“无妈的孩子”,成了资本玩家手中的玩偶。上市公司主业低迷或主业缺失,公司发展缺少长远规划,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而受到损害。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裸退”,监管部门必须有所抑制,甚至对大股东“裸退”说“不”。
当然,对大股东“裸退”说“不”并不是要完全禁止上市公司大股东退出,而是要对其退出加以规范,让大股东能够时刻牢记自己作为大股东对企业发展所要承担的责任,而不是把企业当成一个菜园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
那么如何规范大股东的退出呢?关键在于规范大股东退出的途径。目前大股东的退出,既可以通过二级市场来减持,也可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来减持。由于大股东的持股成本极其低廉,不论是通过二级市场来减持还是大宗交易平台来减持,都可以给大股东带来暴利。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即便大股东有意经营企业,但面对减持所带来的暴利,也很难抵挡巨额利益的诱惑,并最终选择“裸退”出局。另一方面,作为有意接手企业经营的其他经营者来说,从二级市场接手公司大股东的股份,所承担的成本太大、风险太大,因此,除了短期的资本玩家,也很难有真正的经营者来接手大股东“裸退”了的公司。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可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减持作出新的规定。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降至公司总股本的25%时,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也不得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而只能通过场外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将所剩余25%的股份转让给其他有意接手公司经营的经营者。协议转让价格由二者商议,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无关。而受让者的股权也必须锁定3年以上,且协议受让的股份,最终也只能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套现,不能通过二级市场套现流通。如此一来,即便大股东“裸退”了,也还有新的经营者来接手。上市公司不会因为原大股东的“裸退”而成为“无妈的孩子”,资本玩家也很难再把这类公司当成“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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