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注射用唑来膦酸等8个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附件: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品种目录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亚欧网 广告热线:010-61224401 传真 010- 61224401 客服QQ:924467170 Email: mxzh2008@163.com Copyright 2005-2018 aeene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亚欧网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 京ICP备12037512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107号
本站网络实名:亚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