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信众提供文明、清净、安全的敬香环境,长宁县民宗局着力三管齐下,规范推进文明敬香活动。
一是对佛道教场所教职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准确理解生态寺观建设的工作内涵,切实增强规范佛道教活动场所敬香活动的自觉性。
二是指导佛道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香蜡制品管理使用制度,加强责任落实,防止佛道教活动场所售卖高价香蜡。
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县民宗局定期不定期对佛道教活动场所是否按香蜡规格标准、是否明码标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开展检查20余次,确保文明敬香活动规范开展。(长宁县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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