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全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召开。区委书记徐子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站位,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我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走在全市前列,为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基础。区领导施恩佩、蒋必海、关晓卫、颜复、彭凯参加会议。
目前,我区集中居住空间布局规划已经完成,全区(连同白马湖农场在内)共规划189个集中居住点,其中,中心城区6个,城镇类43个,乡村类140个。按照省、市的总体要求,2020年之前,我区要新建定向安置小区20个以上,改造提升村庄21个,完成5万户以上住房的改善任务。到2022年,我区要完成50%农户住房改善任务,到2035年要全面完成农村住房改善工作。
徐子佳指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贯彻上级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回应群众期待的关键举措。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真正让农民群众的生活更有获得感。
徐子佳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鼓励进城、引导入镇、尊重留村”原则,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绝不能搞强迫命令、“运动式”的大拆大建,“赶农民上楼”“逼农民进城”。要坚持科学规划引领。鼓励多个村联合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全国文明村及获得省级以上命名的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水美乡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庄不得整体搬迁。统一规划已经建成或正常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整体搬迁。各镇(街道)要严格按规划执行,严控农村新建、翻建、扩建住房。坚持“多规合一”,严格审核把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要提高建设标准质量。各镇(街道)要按照功能品质满足需求、打造美丽宜居舒适小区的要求,像建设城市商品房一样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切实满足农民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尽可能降低成本,减轻农民购房负担。要打造特色乡村品牌。建设具有淮安区的传统特色品牌。要体现乡愁,彰显文脉,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融入各镇各村的文化基因和文化传承,让地方文化成为独树一帜的建设特质。要提升富民增收实效。充分考虑搬迁后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要壮大富民产业,完善社会保障,拓宽增收渠道。进一步强化农民创业支持,放宽农民创业市场准入,积极落实金融支持、税款减免等政策,为农民创业致富营造宽松环境。
徐子佳要求,要注重从矛盾和问题入手,重点盘活用好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农民承包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重点以存量盘活、空间优化、布局调整为路径,合理配置集中居住用地规划空间。充分利用省流量空间配置政策,优先用于保障区域内改善农民住房涉及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用地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要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市沟通联系,争取各条线资金支持。要按照“统筹安排、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把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涉农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要拓宽相关融资渠道,努力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徐子佳强调,要强化实干担当,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着力形成合力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浓厚氛围。责任必须压紧压实。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和市委区委要求,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各镇(街道)要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搬迁安置、社区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为全区面上顺利推进打好基础。推进必须有章有法。尽快研究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督考必须从严从实。区督查办要参照市里要求,完善我区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围绕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定期开展督查、定期通报情况,以强有力的督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要结合“三项机制”实施,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方面,切实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着力形成比学赶超、争相跨越的良好格局。
区长施恩佩要求,全区上下要严格按照徐书记的讲话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抓住专项政策、土地改革、脱贫攻坚的窗口期,按照“三个50%”的目标坚持分类施策,科学把握不同类型村庄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全区共有农村住户22.3万户,全区所有农村住户50%的户数纳入此次住房条件改善范围;纳入改善范围农村住户50%的户数采取进城入镇模式安置;纳入改善范围留村的农户50%的户数采取集中新建模式安置。要高标准规划建设,高效率协调推进,高要求加强保障。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办法,全力向上争取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加强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农资金整合,努力解决好土地、资金、审批等服务保障问题。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节奏,强化区级统筹,以镇(街道)为主,部门主动服务,落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工作,加快实现脱贫、富民、壮村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会上,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政务办、财政局、城资中心、车桥镇、施河镇作了表态发言。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文章来源系网络转载,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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